经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审议通过,认定“环星牌”等95件商标为2011年广州市著名商标,延续认定“高士”等204件商标为广州市著名商标。有效期自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。现予以公告。
二o一二年二月十九日
经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审议通过,认定“环星牌”等95件商标为2011年广州市著名商标,延续认定“高士”等204件商标为广州市著名商标。有效期自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。现予以公告。
二o一二年二月十九日